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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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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管 单 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主 办 单 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情报研究院
主 编 张冠梓
创刊时间 1978
出 版 周 期 双月刊
地 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5号
邮政编码 100732
电 话 010-85195226
电子邮件 ssaj@cass.org.cn
期刊网址 http://www.ssaj.org.cn/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2097-2482
国内统一刊号 CN 10-1871/C
邮发代号 8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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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知识产权保护 >> 美国对商业秘密的刑法保护:权利保护与泛国家安全
摘要: | 美国将保护商业秘密置于关系国家经济利益乃至国家安全的重要地位,构建了多层次的商业秘密刑法保护体系,规定了经济间谍罪和盗窃商业秘密罪两个罪名。《美国联邦法典》界定的商业秘密范围宽泛、形式宽松,对商业秘密的刑法保护范围宽于民法保护,重点不是“保护权利”而是“打击犯罪”。两罪处罚的危害行为范围宽泛,法庭在行为对象是否构成商业秘密以及经济间谍罪的犯罪目的的认定上持宽松立场,为其服务于美国经济利益与国家安全大开方便之门,体现的不是法治精神而是泛国家安全观念,成为以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为名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国家进行战略遏制的工具。为了对我国商业秘密、国家安全与利益提供与之同等的刑法保护,我国刑法有必要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情节要件进行合理解释,明确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的定罪条件,扩展其处罚的行为范围。 |
作者: | 皮勇 |
作者单位: | 皮勇,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092。 |
期刊: | 国外社会科学 |
年.卷(期):页码 | 2024.11(2):82-100 |
中图分类号: | D971.2 |
文章编号: | |
关键词: | 美国刑法 商业秘密 刑法保护 泛国家安全 同等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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