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社会科学》在线投稿系统已更新!
2015年11月01日起旧平台将不再接受新投稿件,只查询处理现有已投稿件。
2015年11月01日前投稿作者请点击登录旧平台查看审稿状态或上传修改稿。
新投稿请点击网站首页的【作者在线投稿】登录后在左栏菜单点击"最新状态"查询稿件。
在线办公
过刊浏览
关于本刊
-
主 管 单 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主 办 单 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情报研究院
主 编 张冠梓
创刊时间 1978
出 版 周 期 双月刊
地 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5号
邮政编码 100732
电 话 010-85195226
电子邮件 ssaj@cass.org.cn
期刊网址 http://www.ssaj.org.cn/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2097-2482
国内统一刊号 CN 10-1871/C
邮发代号 82-632
单 价 36.00
总 价 216.00
被收录情况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学:法律人类学研究 >> 人类学范式的比较法研究:特点与启示
摘要: | 作为社会—文化人类学分支的法律人类学在本质上就是一种比较法研究。但是对于人类学的比较法研究,传统比较法学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法学与人类学在比较法领域没有太多正式的交流和对话。由于学科分立,作为“综合学科”的人类学必然会涉足法律现象。自19世纪末的一百多年来,致力于探索文化多样性的人类学始终对比较法抱有浓厚的研究兴趣。人类学比较法研究的对象有其自身的特点,且呈现出阶段性特征,从早期侧重于非西方法和不成文法,到20世纪70年代以后扩展至全球法律多元。人类学研究比较法主要使用民族志的研究方法,而搭建民族志的具体技术则经历了从“问题个案”到“日常个案”的转型。人类学在从事比较法研究的过程中,对于如何理解和评价外国法坚持了主位视角和相对主义的研究立场。人类学范式的比较法研究对于传统比较法学有着重要的补充、借鉴和启示意义,对于当代中国更是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
作者: | 王伟臣 |
作者单位: | 王伟臣,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083。 |
期刊: | 国外社会科学 |
年.卷(期):页码 | 2023.10(3):172-188 |
中图分类号: | D90-059 |
文章编号: | |
关键词: | 人类学 比较法 法律人类学 研究范式 |
欢迎阅读《国外社会科学》!您是该文第1201位读者! |
您是第 7604450 位访问者
北京市东城区《世界社会科学》 编辑部
电话:(010)85195226 邮箱:ssaj@cass.org.cn
本系统由北京博渊星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开发 技术支持电话:010-6336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