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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央地权责划分——以美国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经验为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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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流域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流域生态环境治理越来越成为国家生态环境治理的重大战略考量。这其中,在流域生态治理中如何合理分配中央和地方的权限至关重要。基于流域生态环境监管的国际经验,以美国流域生态环境监管中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关系变迁为例,流域生态环境监管中中央与地方的权限划分大致分为强地方弱中央模式和强中央弱地方模式,两种模式遵循不同的制度逻辑且均有利弊。根据我国中央与地方权责划分的历史传统,我国的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应当采取中央和地方适应性合作模式,如此更加符合我国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的实际需要。为了让中央和地方适应性合作模式发挥最佳效果,我国应该不断完善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机制。

作者: 黄承梁 王慧
作者单位: 黄承梁,1978年生,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智库—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黄河研究院院长,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特聘教授,100710;王慧,1981年生,博士,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1306。
期刊: 国外社会科学
年.卷(期):页码 2022.9(5):119-127
中图分类号: F171.2
文章编号:
关键词: 流域治理 生态环境 央地分权 适应性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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