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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监督:中西范式的进路与分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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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监督是国家法治与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法律监督是一种“外置型”监督,重在纠察官邪、肃正朝纲,或弹劾百官、察举非法,是中国历史文化和法律传统的产物。西方法律监督从古希腊继承下来的传统是,权力和权威只有受到有效制约才是合法的。在形式上,西方法律监督以分权为特征,是一种“内置型”监督,限制权力被认为是最重要的监督形式,作为独立部门的检察监督也是以特定法律效果为前提的。

作者: 余少祥
作者单位: 余少祥,1968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创新工程”首席研究员,国家机关运行保障研究中心主任,100732。
期刊: 国外社会科学
年.卷(期):页码 2021.8(2):93-101
中图分类号: D926
文章编号:
关键词: 法律监督 权力分立 司法权威 检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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