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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国家安全观视阈下平台企业数据情报风险防控体系之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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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平台企业数据安全问题引发事关国家总体安全的复合风险。在平台企业数据情报风险防控体系构建中,国家层面的数据安全治理与作为数据占有人的平台企业的数据安全监管建设具有共通性。通过分析平台数据安全困局现状,可以发现困局成因为对平台经济发展与风险辩证关系的误读、规范技术衔接不畅及平台数据安全监管建设存在系统性困境。对此应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下,以数据安全风险防范作为首要原则,从国家政策指导和企业自身运作两个层面完善数据风险防控。前者通过统筹明晰数据的国家—行业—地方三重体系指引和数据出境标准,支持发展数据安全保障配套技术,以完善数据安全的审查防控体系;后者通过构建以预防为导向的数据安全事前防控机制、以动态监测为依托的数据风险事中识别和处置机制、以风险控制为核心的事后应急及救济方案,将数据风险防控内化于企业运作全流程。

作者: 郭泽强
作者单位: 郭泽强,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首席专家,241000。
期刊: 国外社会科学
年.卷(期):页码 2025.12(4):97-115
中图分类号: F27
文章编号:
关键词: 总体国家安全观 平台企业 数据情报 数据安全治理 数据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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